總統賴清德先生、行政院長卓榮泰先生:
我們謹以最急切的心情,寫下這封公開信。隨著大罷免的結果揭曉,台灣教育將面臨公元 2000 年《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》實施以來最嚴重的危機。你們的選擇與作為,必將牽動台灣教育制度的根基,決定下一代能否持續享有公平、普及與優質教育。
因此,我們誠懇地呼籲總統與行政院長:請秉忠治國,守義施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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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守住教育經費保障制度 — 為孩子與國家未來留下最後一道防線
- 「秉忠」:以國家法律與社會正義為依歸,不讓人民的權益犧牲於政黨攻防。
- 「守義」:即使面臨困難與壓力,也堅守制度底線,成全長遠大局,不為一時之便動搖原則。
《財政收支劃分法》修法如何動搖公共教育經費制度
依據 2000 年《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》第 4 條規定,中央與地方政府每年教育經費總額,不得低於前三年歲入總額平均的 23%。2022 至 2024 年歲入總額平均約 3.911 兆元,其 23% 為約 8995 億元(適用於 2026 年),上圖簡化為 9000 億。
2025 年法定教育經費由中央負擔 46.79%、地方負擔 53.21%。但籌編 2026 年經費時,行政院保有兩手方案:
- 甲案:若國會生態改變,《財政收支劃分法》(以下簡稱《財劃法》)可以再修,行政院將視修法結果再提中央對 2026 年教育經費分攤比例的主張。
- 乙案:若國會生態不變,則依今年 3 月 21 日總統公布的《財劃法》修正(以下簡稱《新財劃法》),中央財源將減少 3753 億元,地方則增加 3753 億元。
行政院將主張這 3753 億元的 23%,約 863 億教育經費改由地方編列,中央可以仁慈一點, 863 億算 800 億就好。教育經費編列調整情形如下圖:
中央教育經費可以真減 800 億,但地方教育經費卻不可能真加 800 億
我們認為地方政府實際上並不具備一下子就增加 800 億教育業務的能力,主要原因如下:
- 執行人員不足:多數縣市面臨教育人力短缺與工作負荷超載,即使增加經費,也缺乏足夠人力與能量來執行新業務。
- 時間不夠:不少業務轉移也必須調整法令,短期內難以完成。強行轉移恐導致教育現場混亂。
- 縣市之間條件落差過大:同樣的業務,甲縣市或許具備承接能力,乙縣市卻可能因人力、經費、地理等因素難以執行,導致全台教育資源落差擴大。學前教育公共化就是最典型的例子。
- 《新財劃法》本身的設計缺陷:《新財劃法》是依各縣市人口與工商稅額分配縣市間的財源,富縣多分,窮縣少分。與目前中央對縣市的一般教育補助採窮縣多分,富縣少分的精神剛好背道而馳。所以部分教育業務下放地方之後,縣市之間下放教育業務的規模與下放財源的規模,不但不會相稱,而且經常是逆反的。極易擴大「一個台灣,兩個世界」的現象,離各地方人民受教機會均等的理想越來越遠。
- 缺乏動機::各地的首長與教育文官面臨人員、時間不夠;承接業務有困難;所分配款項與業務規模逆反等如山的困難,怎麼還會有動機去加編 800 億教育經費,以補足中央政府減編的 800 億教育經費?
因此即便行政院強行攤派,地方也可能以「虛編」方式應對,限制學校動支,使教育經費保障變為帳面遊戲;整件事變成中央聯合地方共同去「騙」全體國人的一個「局」。此後教育官員,基層校長、教師將對制度失去信任感,政策推動與改革動能將消磨殆盡。
此時此刻,恰如彼時彼刻
1997 年,時任行政院長連戰與主計長韋端,趁修憲凍省之際凍結《憲法》第 164 條條對教育、科學、文化經費的保障條文。教育界與公民社會,經歷了長達三年的社會運動與制度倡議,於 2000 年建立《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》,重建教育經費的保障機制,奠定教育財政基礎,使台灣教育在過去 25 年得以穩定發展、與時俱進,具體成果包括:
- 實施十二年國教
- 學生人數下降、師資增加
- 學校基礎設施如水電、網路與資訊設備不斷充實,冷氣普及
- 疫情下仍能維持教學
- 私立大專與高中的學生獲得穩定的學費補助
- 學前教育政策向公共化靠攏,投入大量津貼,幫助家庭育兒,婦女勞參,社經不利者脫貧
- 實施 108 課綱與推動自主學習制度轉向
難住教育進步的阻力仍然很多,但都不是因為政府沒投錢。
如今,我們再次站在歷史的關鍵時刻:政黨在《財劃法》黨爭,又順手幹掉了「教育經費保障」。如同 1997 年的凍結憲法 164 條事件,城門失火,殃及池魚。教育再度面臨危機,若教育界選擇沉默,台灣將走向資源流失、改革倒退與不平等擴大的滑坡。
解開危機的兩條出路
第一條出路:賴總統與卓院長公開指示 2026 年與其後教育經費編列與《新財劃法》脫鉤,中央與地方教育經費編列大體仍循 2025 年的金額,僅微幅調整;沒有中央政府減列 800 億教育預算這件事。這樣子做的結果是:教育經費在中央政府收入的佔比,會比現在再提高 2.5% 。而地方政府的教育經費編列仍須較 2025 年成長,只是不必再暴增 800 億的額外教育經費編列。
此後,如果合於:能補足地方的執行能力與執行人員、有合理的時間修改行政命令轉移教育業務、不傷害各地人民的受教機會均等三項條件,我們支持部分教育業務,由中央政府轉移到地方政府來執行。
第二條出路:比照 1997 年,教育界進行三年全方位的集結與社運抗爭,訴求再修《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》,釘死中央與地方最低教育支出義務。這條路並不好走,社會成本也高,但是如果有需要,我們只能再走一遍!台灣不可能退回到讓教育去和經濟、交通、國防、外交…每年去競逐預算的局面。下一代受教育的錢,是爭不過眼前利益的。
關鍵時刻,請守住對下一代的承諾
大罷免是否改變國會生態,未來一至三個月將見分曉。如果國會生態改變,《財劃法》可以先修回原狀,畢竟要將數千億的業務由中央轉移到地方政府執行,至少須要數年時間的討論。
如果大罷免沒有改變國會生態,我們籲請賴總統及卓院長公開指示:2026 年中央與各縣市教育經費編列大體仍循 2025 年的金額,只酙酌政府整體收入成長,各自微幅成長;停止因應財劃法無法翻案的「乙案」規畫,中央政府不減列 800 億教育預算。雖然這樣子做教育經費對中央政府收入的佔比,會比 2025 年提高約 2.5% 。但以大局論,值得!這並不是執政黨對在野黨的讓步,也不是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財政吃虧,而是總統與行政院長「秉忠治國、守義施政」的展現,是政治家在關鍵時刻,願意主動維持教育經費保障,不僅是對憲政制度正當性的堅守,更是對社會公平與世代正義的積極回應。台灣教育也會因此維持住資源的穩定與普及,翻轉貧富代間循環、縮減城鄉學習落差、確保經濟不利兒童不被體制遺忘。此義舉必會載入史冊,並受到萬千教育界人士感謝。
當然我們的敦請,只限於教育預算編列,其原則並未擴及政府其他施政領域。我國也只有教育一個政事別訂有法定經費保障。其他領域的政府施政,各有其不同的權變原理,無法一概而論。
從更高的維度看:如果大罷免沒讓國會生態改變,也代表這一回合政黨間攻防勝負已分,朝野之間再彼此硬幹下去必定民不聊生,國家覆亡。遠不如聽從我們的籲請,給台灣政壇留一絲回復正常治理的空間,也免除違反教育經費法定保障的危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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