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機二、教育經費保障瓦解,重建至少三年
財劃法影響
由於《財劃法》將 3700 億由行政院改劃分給縣市,而且完全沒有討論哪些業務要隨財源移轉,而《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》雖然規定:「政府收入的 23% 用作教育經費」的教育經費保障,但此法只規範「編預算」,未規範實際「執行數」。自明年起各地方政府教育經費的預、決算落差必會擴大,使教育經費保障「名存實亡」。
須循前例重建教育經費保障
目前的情況很像 1997 年連戰聯手韋端讓國民大會凍結憲法 164 條,後來是民間的教育團體以教育社運花了三年的時間(1997~2000),才重建了教育經費保障,免得每年教育要與國防、外交、經濟、交通去爭搶預算,也使得過去 25 年平均每四年教育經費自然成長 1000 億,使台灣教育能平順發展,並惠及其他領域的公共政策治理。
實驗教育能幫上忙:
- 實驗教育界本身應有微社群,致力於讓大家理解問題。解決問題的第一步是:體認了解就是功德。漸漸讓實驗教育圈本身也成為「重建教育經費保障」社會運動的一環。
- 藉助運動,推進台灣的「教育品質指標研究」,用適性、揚才、終身學習、教育機會均等當作台灣教育新的品質指標,取代掉當前盛行的:應試教育加 A 減 C 的教育品質指標,進而改變台灣教育經費分配的底層邏輯,改變台灣教育經費分配的公式與制度設計。
- 幫助相關社群舉辦「教育財政人才培力工作坊」。
- 藉運動之勢,順勢團結實驗教育界,合力推進實驗教育補助法制化。
- 系統性將實驗教育納入各種補助要點的補助對象,並擴充各種補助要點內涵,覆蓋實驗教育的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