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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保障教育經費的原因
序:1
問:為什麼須要保障政府教育經費編列下限?
答:

(一)適當的教育對國民有以下的作用:

  1. 幫助國民看懂世界
  2. 幫助人民改善生活
  3. 幫助人民發展職涯與生涯
  4. 增進人民的公民素養

這些功能對社會具有「正的外部性」,國庫應該付錢。

(二)教育要長期努力才能生發生效果,不能和經濟、交通、國防、外交、社福、警消…等能立竿見影的政事別每年去競搶預算,會搶不過。

(三)適當的教育能幫助經濟、交通、國防、外交…等其他政事別的經費支出,發揮出更好的效果。

(四)寬裕的教育經費,能幫助台灣這個多元社會,在各個方面,更容易創新與突破。

(五)職業政治一定會「異化」,再多的錢都不夠用,都會被職業政治人物和政黨拿去政策買票,最終排擠和侵蝕掉政府的應該有基本教育支出。職業政治就是會敗家,一定要先預留下小孩唸書的錢。



序:2
問:政府教育經費編列下限沒有保障會怎樣?
答:

  1. 由於再多的錢都不夠職業政治人物和政黨拿去政策買票,所以「很久以後」才會有後果的教育,經費一定會被剋扣。
  2. 首當其衝的是各種與教育創新有關的項目。
  3. 學前教育難以公共化,年輕人育兒少了幫手。
  4. 學校教育會停留在「教教科書典範」。
  5. 老師的待遇,會更難留住老師。
  6. 大學會錯失改善學生學習動機的機會。
  7. 終身學習做做樣子,質和量都難以提升。
  8. 300 多個補助要點,質量均下降,錯失改善台灣各方面治理的機會。

👉2025年之前的教育經費保障
序:3
問:台灣 1997 年之前,是如何保障教育經費的?
答:
  1. 教育、科學、文化綁在一起
  2. 佔政府「歲出」的一定比例
  3. 中央、省、縣市各自明訂下限比例


序:4
問:台灣 1997~2000 年之間,有沒有政府教育經費保障?
答:

沒有



序:5
問:2000~2025 年之間,台灣有沒有政府教育經費保障?怎麼保障?
答:

有,佔政府前三年「歲入」平均的一定比例(21.5%~23%)



序:6
問:2025 年,台灣政府教育預算,如何保障教育經費?
答:

24個政府(行政院+教育部+22個地方政府)的教育預算,加起來, 佔(中央+所有地方政府)前三年收入平均的 23%。

  1. 由於中央政府的政事別比較多,如中央有國防、外交、…等縣市沒有的政事別,所以教育經費佔中央收入的 12.4%
    比 23% 低很多
  2. 由於地方政府最大宗的政事別就是「教育」,所以多數縣市的教育支出都超過他們收入的 40% ,所有縣市的教育預算佔他們的總收入約 43.3% 。
  3. 很多縣市窮,需要靠中央政府的「補助」才能起碼支應他們的教育支出


序:7
問:是什麼驅動力,驅使 24 個政府「乖乖」遵守法律,編他們應該出的教育經費?
答:

  1. 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,超然、公道、專業,所以決議大家沒話講
  2. 中央政府(行政院+教育部)帶頭,循例拿出中央收入的 12%~13% 當教育經費在 2025 年,這個數字已經佔全部教育經費應編數的 46.8% 。22縣市合計只要再湊足全部教育經費應編數剩下的 53.2% 即可。
  3. 基準委員會有研究小組,按不同縣市的教育規模與不同縣市的財政能力,去一一計算每個縣市應該分擔的教育經費數額。

👉2026年教育經費保障已經被推倒
序:8
問:到了 2026 年,台灣的政府預算編列還有教育經費保障嗎?
答:

沒有。台灣的教育經費保障已經被推倒了。

不是「有失守的疑慮」,而是真真切切已經被推倒了。



序:9
問:法律不是沒改嗎?
答:

法律雖然沒改,但行政院可以讓它形同虛設的具文。

行政院的做法是:

法律的要件是「計算各級政府應分擔數額,報請行政院核定之。」
「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『應』依前項核定之基本需求及分擔數額,編列年度預算。各級政府編列之教育預算數額不得低於前項核定之基本需求。」

法律並沒有要求基準委員會必須使用「對」的公式來計算教育經費應分擔數,只要基準委員會通過,行政院核定,就是縣市政府的教育經費應編列數。儘管算出來的數字中央低於合理值很多很多,縣市端高出合理數值很多很多,行政院核定了,那麼「違法」的責任就推卸給了地方政府。

再者《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》設計之初就有包容「管編不管花」的漏洞。此漏洞雖然曾有地方政府短時期利用過,然而透過糾偏,亂象很快就會消失。所以從來不曾有人提出修法倡議,要去規範教育經費的決算,以堵住虛編教育預算形式上滿足法定下限的漏洞。

這種設計,是典型防君子不防小人的設計。

行政院的不當做法:

  1. 把兩個無關的公式相加減,目的只是在「超減」中央政府教育經費的應編列數。
  2. 沒收基準委員會的研究小組。
  3. 在分配縣市教育經費應編列數時,沒有連動


序:10
問:如果行政院正常計算中央政府的教育經費應分擔數額,可以維持 2026 年教育政務的正常推動嗎?
答:

可以,如果正常計算,沒有超減的話,2026 年中央只會比 2025 年少編 155 億的教育預算。

155 億從多分到統籌分配稅款的六都,少 76 億的一般教育補助;並在特定教育補助方面,不扣減項目,增加地方政府的分擔百分比,就可達成。

兩委員會各吸收 76 億,幾乎不會影響到全國的教育政務。



序:11
問:體育署升格為運動部,是否也算減列教育經費的正當理由?
答:

如果是,減列幅度也在 50~70 億。而不是目前的超減 345 億。

況且,這也不是行政院主計處的提會資料中的理由。



序:12
問:發生今年「推倒教育經費保障」的情況,是因為財劃法修法,還有政府中有壞人?
答:

較準確的觀點是:是因為教育界太弱了,就如同身懷 9000 億巨款的人,卻沒有半分「自衛」的能力!一定會有人試著來搶搶看,然後一搶就會得手。

教育界如果不能面對現實,明年的下場只會比今年更慘。

其他幾個現實:

  1. 教育界以外的人,普遍並不認同保障教育經費。
  2. 教育界的人,很大的比例也不了解,保障教育經費下限的意義在哪裡。
  3. 大家都很忙,這種事還是留給別人去努力。

👉我們的修法方向
序:13
問:我們重建教育經費保障的修法方向有那些重點?
答:

我們重建教育經費保障的修法方向:

  1. 明定中央政府教育經費編列下限的法遵規定。
    事實很清楚:只要中央政府可以「自由」地自己制定教育經費編列下限的法遵規定,就一定會傾向曲解卸責。
    這一點反而要靠藍營中講理的立委的推動達成。
  2. 重建制度應以 2025 中央與地方收支建模。
    但是可以達成保障教育經費下限的公式很多種。
  3. 縣市的教育經費編列,必須增加。

超出上述原則之外,有兩種危險是要小心的:

  1. 仍圍繞 23% 打轉,在那邊湊數字去貼近 23% 其實在各種保障教育經費的路徑中, 23% 是屬於比較高標的,在當前的實力對比下,應該達不成
  2. 不用太早鑽入某一種公式框架中的「細節」「精算」


就如 1997~2000 那次,最早雖然喊出教育經費要佔 GDP 的5%,但後來達成歲入淨額的 21.5% ,也達到保障教育經費編列的初衷。



序:14
問:要達成以上的修法,須要牢記什麼原則?
答:

永遠不要忘了「實力原則」,必須展現出教育界連結的能力與發聲的意願。



序:15
問:要達成修法,我們還須要什麼外在環境的配合?
答:

倡議「教育財政,藍綠休兵」



序:16
問:但是「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」已經決議:雖然委員們的任期到年底,但仍然不開「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」研究小組,那我們還有辦法找戰場打延長賽嗎?
答:

民間要自己變身「民間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研究小組」

  1. 全國微社群
  2. 地方微社群:研究一個以上的縣市或七生活圈的某一個生活圈的教育財政


序:17
問:約四千億的經費由中央轉移到地方,這些錢在中央只有其中的約 12% 是教育經費,但移到地方之後變成其中的約 40% 是教育經費,看來教育經費反而是變多了,這些變多的教育經費應該怎麼運用?
答:

央地教育經費比例差運用:

  1. 守住中央與地方教育經費維持 2025 年編列數的緩衝
  2. 未來教育經費成長的增量緩衝
  3. 建立長年期教育發展計畫。須要建構:
    中央教育發展基地+各縣市教育發展基金
    的教育財政協力體系
  4. 學前教育公共化計畫
  5. 自主學習導入計畫
    • 實驗教育先行
    • 體制學校(鋪開/展開/開展)
  6. 大專學生學習動機提振計畫
  7. 終身彈性學習計畫
  8. 非都會地區教育創生計畫


序:18
問:重建教育經費保障,我們民間很快就能得手嗎?如果要努力例如三年,我們要怎樣維持「奮鬥隊形」撐到修法的目標達成?
答:

民間要有長年期的工作推動準備。

跨世代努力:大齡國民出錢 / 年輕人出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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